库尔勒油价今日_库尔勒市汽油价格
加油站可以出售散装柴油,但销售时需登记购买汽油人员的相关资料。
以库尔勒市为例,《关于规范散装汽(柴)油销售的通告》中规定:
一、加油站(点)是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辆加注汽油、柴油、润滑油的专门场所,不得随意销售散装汽(柴)油。
二、单位、个人因正常生产、生活或机动车辆因途中燃油耗尽需要购买散装汽(柴)油的,村(社区)应对购买单位、个人购买汽(柴)油的用途和用量进行核实后开具购买证明,公安派出所根据村(社区)开具的购买证明,对购买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开具购买证明。
进行购买时,购买人应出示村(社区)、派出所单位证明和本人(驾驶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村(社区)、派出所单位开具的证明限三日使用有效,购买人持证明须到就近加油站购买,不可在其它加油站(点)购买。
三、各加油站(点)应认真查验和登记散装汽(柴)油购买人姓名、居民号码、住址、单位、购买数量、用途等,由购买人在登记簿上签名留存。
扩展资料
《关于迅速取超常措施建立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制度的通知》中规定:
第三条? 强化管理,严控散装零售。要督促辖区所有成品油销售企业将严控散装零售汽油列入经营管理制度中,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落实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检查监督,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执行到位。
对可以散装购买汽油的,加油站和加油员要监督加油全过程,注意发现、及时报告可疑情况,并如实登记散装购买汽油人员的姓名、件号码和购买数量、用途等。对加油站和加油员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要严肃处理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对问题严重的,要责成内部停业整顿。
库尔勒市人民-关于规范散装汽(柴)油销售的通告
乌鲁木齐12月9日电(记者 潘莹)9日,乌鲁木齐召开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增加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出租车起步价、车用天然气价格问题,年内暂不会出台调整方案。10月中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公布了《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新疆车用天然气价格相对较低,一步调整到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困难,各地暂按0.6∶1的比价关系对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据此,乌鲁木齐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将由现行的2.08元/立方米提高到3.40元/立方米。 为使广大居民使用上便捷、便宜的天然气,新疆决定各地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作调整。
鉴于当前物价形势,为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新疆经会议研究决定,2011年3月底前各地均不得出台管理商品和服务提价措施,各地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一律暂缓出台。近期,新疆发改委对天然气价格做的调查统计显示,全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水平约每立方米1.38元,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水平约每立方米1.76元,车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水平约每立方米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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